康是美這麼大的一家連鎖店,手法竟是如此的粗糙,枉顧消費者的權益!


 


因為消費券還沒有用,加上又有康是美的購物抵用券,


所以今天特別到台北醫學大學對面的康是美購買維骨力


給爸爸,當我拿出八張抵用券時,


店員卻說買維骨力不能抵用,是維骨力公司規定的,


我覺得很奇怪,這抵用券是康是美發的,


又不是維骨力公司發行的,店員說要打電話給總公司,


但是卻不通,又說要打給店長,還是不通,


當時感覺很不舒服,告訴店員不買了!


 


回家越想越不對,是因為維骨力一瓶要4,700


(之前去康是美買都缺貨,原來是要漲200),


抵用券用的比較多,康是美覺得虧本嗎?


消費者有這麼多抵用券,自然是在店裏消費很多才能拿到的,


回到家看到康是美又寄來的一本抵用券,


上面標明維骨力不能使用抵用券,使用期限到99/3/31日止,



而我拿去的是沒有標示不能用在維骨力,



期限是98/12/31,根本還未到期,顯然康是美違法!

 



藍色圈起的是還未過期限的



 


 


藍色圈起處非但未過期,且還標明滿500元用一張,1000元用二張,依此類推!


更只註明不含電話卡及儲值卡,根本不見維骨力三個字!




對於這麼一家台灣知名的連鎖店如此對待消費者,是不是應該投書水果報或數字週刊呢?正在認真的考慮中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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